关于开展高质量充分就业示范院系申报工作的通知

( 来源: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31日 )

各学院、书院: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质量充分就业示范高校(院系)申报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23〕135号)要求,为做好我校高质量充分就业示范院系创建申报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决策部署,以示范申报为契机,以点带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强化就业优先导向,切实增强就业创业工作支持保障,完善就业育人机制,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推动实现学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二、材料报送

我校有5个院系推荐指标,请各学院、书院于2023年11月10日前,对照《河南省高质量充分就业示范院系创建标准》(见附件5)按要求及各自工作情况,统一报送申报材料和支撑材料,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包含:申报书(见附件1)、自评表(见附件2),《河南省高质量充分就业示范院系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支撑材料以2022-2023年度毕业生就业工作为主(2023届),典型经验及荣誉可提供近三年的材料。

(一)电子版材料。申报院系请将申报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wanyu@ncwu.edu.cn。

(二)纸质版材料。封面按统一格式填写(见附件4),申报材料(一式3份)、支撑材料(一式1份)用A4纸双面打印分别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就业指导中心(龙子湖校区行政楼南628房间)。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书院要高度重视,按照文件要求,压实工作责任,扎实做好创建申报工作,确保高质量充分就业示范院系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评选标准。各学院、书院要坚持实事求是,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创建标准认真开展自评、申报,对申报材料严格审验,禁止任何弄虚作假、捏造材料等行为,一经发现,将直接取消参评资格并进行通报。

(三)规范评审程序。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通过材料审核、实地考察等环节,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考量,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认定,确保评选认定工作规范有序。

(四)实行一票否决。近三年因发生违反教育部“四不准”“三不得”要求、违反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规定和纪律要求及因工作失误对就业创业工作产生重大影响的,直接取消参评资格。

附件1河南省高质量充分就业示范院系创建申报书.docx

附件2河南省高质量充分就业示范院系自评表.docx

附件3河南省高质量充分就业示范院系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4河南省高质量充分就业示范院系材料封面.docx

附件5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质量充分就业示范高校(院系)申报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23]135号).pdf

就业指导中心

2023年10月31日

更新日期:202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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