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水众创空间2016年入驻项目考核及2017年入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来源:创新创业学院 发布者:cxcyxy 发布日期:2017年05月12日 )

各学院: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管理办法(暂行)》的规定,经研究,创新创业学院决定对华水众创空间(大学生创新创业园)2016年入驻项目团队进行考核,同时启动2017年入驻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要求和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6年入驻项目考核具体工作要求:

(一)考核地点和时间:文体中心东配楼三楼会议室;2017年6月7日下午2:00-6:00。

(二)考核方式及标准

1.对项目团队的综合考评,采取自评、专家考评和日常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PPT汇报5分钟,回答评审组问题3分钟。

3.评委在听取汇报、答辩后对每个项目团队进行综合评分。

4.项目团队在日常考核中,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1)项目团队入驻后,未按要求开展工作,项目开展处于停顿状态,致使团队场地经常处于空闲或关闭状态者。

(2)未能按时向创新创业学院上报相关材料,或所报材料内容不真实,有弄虚作假现象。

(3)创新创业团队出现重大安全事故者。

(4)主要负责人违反法律或校纪校规受到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者。

(5)超出业务规定范围,擅自从事与申报经营内容无关的商业活动。

(6)未经同意擅自更换团队负责人者。

(三)注意事项

1.各团队需要提供项目总结(主要内容为:工作总结、承接业务统计表、财务报表、团队业绩实证材料等材料,有工商、税务部门许可证的,需提交复印件)和项目结项验收表(附件一);电子版档名字统一为:学院+项目名称;纸质材料和电子档由各创业团队直接上交材料。

2.未按时参加考核的项目团队视为不合格团队,将按照自动退出处理,并办理相关退出手续。

二、2017年入驻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对象

全体在校生和毕业两年内往届生组成的创新团队或创业团队;团队人数3-5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或毕业生;注册公司的创业团队,法人及1/2以上的股东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或毕业两年内学生,且法人所持股份超过30%。(且入住后,注册地更改为我校)

(二)申报条件

1.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和创新性,鼓励创新创业项目与专业相结合,并具备一定的商业价值和市场前景,投资少、风险较低、适合在校大学生经营;

2.立足于创新创业团队的自身专业领域、以提高专业技能和创新实践能力为主要目的孵化项目,对我校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3.项目不得与各类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相抵触。

4.创新创业团队应具备一定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

5.创新创业团队需有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不得参股营利。

(三)申报注意事项

1.团队需提交创新项目计划书、创业计划书或运营报告;(主要内容为:项目立项背景、项目概况、产品与服务、商业构想与市场分析、营销方式、股份构成、组织结构、成本预测、现金流管理计划、盈利情况预测、资产负载表等)和入驻项目申请表(附件二),由学院统一汇总(附件三)送至创新创业学院,电子版档名字统一为:创新创业计划书+学院。

2.项目主要负责人简历及身份证明复印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微型企业应提交加盖企业印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基本情况报告,登记满一年以上的需提交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

3.创新创业项目具有较强的创新性或较高的科技含量;创新创业项目具有可执行性、可落地性,或已经落地运营且运营状况良好;人员结构合理、具备良好的市场潜力、发展前景及盈利可能。

4.由创新创业学院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出具意见,创新创业学院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后确定入驻华水众创空间项目。

5.凡具备以下条件的项目优先考虑:

(1)参加创新类比赛中获奖后继续深化的项目或在创业类比赛中获奖后落地经营的项目。

(2)国家级、校级(含)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3)有一定实施基础或已有入驻经历的项目。

6.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5月31日;具体评审时间待定。

三、材料报送地点

花园校区就业指导中心(文体中心东配楼203房间)

联 系 人:徐启

电子信箱:30862455@qq.com

联系电话:0371-69127228

创新创业学院

2017年5月8日

附件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华水众创空间入驻项目结项验收表.doc

附件2: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华水众创空间入驻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3: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申请入驻华水众创空间项目统计表.doc


更新日期:2017-05-12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