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

( 来源: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3日 )

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豫财购﹝2020﹞8号)等有关规定,凡使用学校预算资金采购的项目,且在河南省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24年分散采购限额为100万元)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均应当公开采购意向,意向公开时间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现就我校2024年的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公开主体

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统一汇总上报。

二、公开渠道

通过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公开。

三、报送材料清单

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政府采购意向公开信息表》(附件)纸质版1份,电子版1份。(纸质材料需单位盖章、单位负责人签字)

2.学院项目情况说明,项目子项清单作为附件附后(纸质材料需单位盖章、单位负责人签字)。

3.经费来源材料(党委会议纪要/校长办公会议纪要/校领导审批手续/本年度预算经费批复文件)

采购意向公开应当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其中,采购需求概况应当包括采购标的名称,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采购标的数量,以及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采购意向应当尽可能清晰完整,便于供应商提前做好参与采购活动的准备。

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各单位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实际采购需求、预算金额和执行时间以学校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四、工作要求

1.采购意向公开工作对于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升学校采购绩效具有重要作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稳妥推进意向公开工作。

2.凡使用学校预算资金在采购意向公开范围内采购项目的,均应按通知要求按时填报采购意向,以便学校统一发布信息。采购活动在采购意向公开后方可开展,采购意向公开时间不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

3.请各项目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规划好本单位采购项目实施的时间进度,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五、报送材料时间

请于2024年6月10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龙子湖校区综合实验楼南栋612房间,电子材料打包(材料包题目格式:单位名称+项目名称申报)发送至邮箱zhaobiaoban@ncw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0371-65790261

附件: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参考文本.docx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年5月23日

更新日期:2024-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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