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河南省第27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

( 来源: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17日 )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河南省第二十七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教办资保〔2023〕120号(见附件1))要求,现将我校参赛组织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赛人员范围、项目和奖项设置

(一)参赛人员范围

全校在职教师。

(二)项目设置

学校参加类别为“高等教育组”,项目为:微课、优秀教育电视节目。(详见附件1)

(三)奖项设置

各项目参赛作品分设一、二、三等奖。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学校推荐作品进行评选,评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颁发获奖证书。

二、参赛作品要求

(一)制作要求:参赛作品要按照《关于举办河南省第二十七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所规定的范围、标准进行设计、制作,要充分体现信息技术环境下教学方式的变革,展现学生自主学习、探究学习的过程,整合并利用优质资源,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二)报送要求:所有参赛作品通过网络上传报送。参赛作品所附表格、视频作品文件格式等具体制作要求依据《通知》(详见附件1)。

1.以参赛教师个人名义报送作品。

2.报送作品数量:校内评审阶段数量不限,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选出25件作品进行推荐。

3.每位参赛教师(第一作者)限报送一件作品,参赛作品应该是没有参加过省级及以上评比活动的作品。5月31日前,由参赛教师个人按照要求,提交项目作品及“项目作品登记表”,以电子邮箱附件形式发送参赛作品(邮件名称为单位+姓名+项目类别),邮箱地址:zhjx@ncw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371)66078272

联系地址:龙子湖校区图书信息大厦西配楼3001

附件1:2023-225关于举办河南省第二十七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教办资保〔2023〕120号.pdf

附件2:2023-225作品登记表、交流活动汇总表.docx

信息化办公室 教务处

2023年4月17日

更新日期:2023-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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