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学生收费票据的通知
开学将近,按照学校规定,财务处已经通过银行代理收费系统将学费、住宿费划扣,并将收费票据交送各院系。按照学校规定于9月5日前将现金存入学校发放的建行卡的同学,可以查询个人建行卡的余额,如发现扣费成功,可以到辅导员处领取自己的收费票据。若费用分次扣划,可将票据找齐后核对金额,一并领取;未按期在建行卡上存钱的同学,请尽快将费用足额存入学校发放的建行卡中,财务处还会通过银行代理收费系统将学费、住宿费划扣。划扣成功后,收费票据仍到辅导员处领取。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0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