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 来源:财务处 发布者:cwc 发布日期:2012年07月06日 )

1、7月份的工资中扣除了职工新校区2011—2012取暖期的取暖费,请有银行贷款的教职工注意工资余额是否够归还银行贷款。若工资余额不够还款,请及时补足。

2、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省属学校人员工资及国家助学金、奖学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通知》(豫财支付[2012]3号)要求,自2012年7月起,对省属各类学校人员工资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所以2012年8月份的工资不能在7月份提前发放,预计于8月初发放。

财务处

2012年7月6日

更新日期:2012-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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