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银行卡使用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 来源:财务处 发布者:cwc 发布日期:2016年12月05日 )

校属各单位、老师:

根据学校与建设银行签订的《校园卡项目建设合作协议》,学校“将对公及个人金融业务归集到乙方办理”。为做好银行卡使用变更衔接及财务年终有关工作,现对银行卡使用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11日起银行卡报销使用范围

1.交行卡(公务卡):主要用于支付公务卡使用范围内的报销经费(非税)。

2.工行卡:主要用于支付公务卡范围以外的公务报销经费(非税)、离退休人员工资等收入暂通过工行卡发放。

3.建行卡(校园卡):主要用于发放工资、校内绩效、校内各种奖励、津(补)贴等。按工资、薪金性收入扣缴个人所得税。

4.农行卡:主要用于在学校基本户核算的科研项目报销经费。个人(不包括学生)在科研项目中取得的收入按劳务报酬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

5.校内职工办理上述报销业务提供相应的银行卡号。

6.校外人员来校讲学、讲课、报告、咨询等取得的收入,报销时应提供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开户行信息,按劳务报酬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所得税征收、申报办法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实行源泉扣缴与自行申报并用法,注重源泉扣缴。年度个人所得收入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应在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按规定自行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三、2016年年终报账时间安排

2016年年终停止报账时间为12月20日,元旦后不再开账。望各单位及老师及时到财务处办理相关业务。

四、年终校内绩效工资发放表格

为了进一步规范校内绩效工资发放,便于个人所得税计算,各单位按照附件中表格报送年终校内绩效工资(财务处网页下载)。二级财务管理单位全年校内绩效工资发放总额,严格控制在本单位绩效工资额度内。

五、在职教职工的建行卡(校园卡),从本周开始陆续发放,具有工资等收入发放、校内食堂就餐(需通过校园内各处圈存机自助将银行账户内的钱圈存到校园卡账户内)、图书借阅、班车乘坐、校内店购物(待)、自购水电费(待)等功能。银行将派专人到各单位现场发卡并负责激活、修改密码。1231日前,教职工乘车卡可继续使用,元旦后乘车卡中的钱自动转入校园卡校内账户中,乘车卡失去功能。教职工校园卡若丢失,需到建行纬五路支行窗口补办新卡(建行纬五路支行地址:纬五路与经三路交叉口西南角),并持卡到校园卡服务中心登记银行账号,升级成校园卡。

校园卡校内账户挂失方式:通过学校圈存机或到校园卡服务中心挂失;

校园卡银行账户挂失方式:通过客服电话95533或到建行纬五路支行窗口办理挂失。

龙子湖校区校园卡服务中心电话:63686973

花园校区校园卡服务中心电话:63687031

附件:年终校内绩效工资表(校内人员).xlsx

财务处

2016125

更新日期:2016-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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