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方便两校区教职工财务报账业务,现将两校区报账业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花园校区财务科扩大业务范围,对花园校区办公单位受理事业预算经费、各项科研经费、博士启动费等报账业务。
2.为保证报账款项的准确支付,日常经费报销单应一事一签,设备购置报销单据单独填报,对公转账支付、对私支付、公务卡支付分别填列不同报销单报账,其中对私支付选择建行卡支付,公务卡消费记录以POS条、公务卡账单为准。日常经费报销单一事一签的可直接交至两校区报账大厅的会计审核人员无需排队等候审核制单。
3.两校区报账服务地点、服务科室职责及办公电话:
|
会计核算科 |
资金管理科 |
花园校区财务科 |
办公地点 |
新建综合实验楼(南栋)115、107 |
新建综合实验楼(南栋)115、108 |
原行政楼401、402 |
办公电话 |
61173235 65790626(开票) |
69127220 69127221(学费) |
66077080 |
科室职责 |
各项经费报销审核制单、 发票开具业务 |
各项资金结算、 学费收缴业务 |
花园校区各单位经费报销审核、制单 |
科室负责人 |
高新亮、宋佳丽 |
李萍、刘红艳 |
张海艳 |
4.根据财政厅结转资金支付要求及月末结账对账,9月29日、9月30日财务处暂停对外接单,集中力量办理结转资金支付工作。
财务处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