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年终结账工作的温馨提示

( 来源: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06日 )

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3年财务决算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提示如下:

一、日常报销业务

各项经费报销单、劳务申报单投递时间截止至2023年12月12日(周二)17:00,2023年12月9日—10日(周六、周日)财务处加班处理报销单据,之后的报销单、退单本年度不再受理。

二、借款清理业务

各单位或个人因工作业务在学校财务处发生的各类借款(含预借票据),应在2023年12月12日(周二)之前办理报账冲销手续。若不能当年结清借款的,将根据学校往来款管理办法予以办理。

三、收入入账业务

(一)各类学费、住宿费、资产处置收入等非税收入上缴的时间截止至2023年12月15日(周五),届时财务处将关闭微信缴费通道及银行卡学费划扣业务,完成2023年度应缴财政专户款全额上缴工作后,2024年1月1日起缴费通道重新开放。

(二)有收入来源需确认的单位应做好学校各项收入的对账核实、统计数据工作,尽快催收各类应缴纳的房租及水电费、上缴指标款等;预借发票、财政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应及时办理入账。以上业务请于2023年12月22日(周五)前办理收入确认和入账手续,确保学校各项收入应收尽收。

发票开具业务

增值税发票、财政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开具业务截至2023年12月15日(周五)17:00,财务处公众号借开票据申请模块届时将关闭(特殊情况除外)。

财务处

2023年12月6日

更新日期:2023-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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