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借款及借开票据的通知

( 来源: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04日 )

校属各单位: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往来款管理办法》(华水政〔2021〕40号)规定,借款应在当年12月20日前办理报账冲销手续,借开票据应当在3个月内办理入账或退票手续。截至2023年5月31日尚有部分单位和个人的往年借款未冲销、借开的票据未办理入账或退票手续,往年借款及借开票据信息已发送至经办责任人。请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于2023年9月30日之前到财务处会计核算科办理相关财务手续。2023年10月1日起财务处将按照学校往来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借款未冲销和逾期未办理入账或退票手续的业务进行账务处理。

办理借款冲销业务请到龙子湖校区综合实验楼南115大厅,电话:0371-61173235。

办理入账或退票业务请到龙子湖校区综合实验楼南106B房间,电话:0371-65790626。

财务处

2023年9月4日

更新日期:2023-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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