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3秋季学期财务工作相关事宜提示如下:
1.学校财务投单柜已于2023年8月28日开通,可正常办理报销手续。
2.按照学校经费审批管理办法关于大额资金支付业务以及学校“三重一大”制度有关规定,列入年度预算项目内单笔支付金额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经费支出(不含日常运行经费),须经校长办公会或校党委会集体决议后办理相关报销手续。承办部门须向财务处综合科(综合实验楼106A)提交《大额资金支付申请表》和报销手续,由财务处审核后统一上报校长办公会或校党委会研究。
3.工作日上午财务处集中处理报销业务,一般不接受个人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下午2:30—5:00(周四除外)。
请各位相互转告。
附件:大额资金支付申请表.docx
财务处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