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申报2023年项目库的通知

( 来源: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29日 )

校属各单位:

为夯实学校项目库管理,坚持“先谋事、再排钱”,提高项目立项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合理性,根据《河南省省级财政教育项目库管理办法》(豫财教〔2020〕80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学校省级财政教育项目库(以下统称“项目库”)项目储备,拟开展2023年项目库补充申报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库申报工作,以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战略和年度工作重点为依据,从人才队伍建设、实验室建设、平台建设、图书购置、信息化建设、学科建设、后勤基础设施维修等方面着手,紧贴学校(学院)事业发展主线,认真组织申报,确保项目库申报质量。

二、申报范围

本次项目库申报工作为2023年项目库补充申报,作为项目库储备。包括:1.已申报但未通过财政专家评审的项目;2.未申报但自身发展需要补充的项目。

三、申报原则

1.申报工作坚持“周密部署、提前谋划、充分论证、精心设计”原则,按照“一事一报”要求,每个单位原则申报1—2个项目,也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申报多个项目。项目库入库情况将作为本部门下一年度下拨预算资金的重要依据。

2.项目预算金额以万元为单位,原则上不保留小数,单个项目预算总金额以100万—300万为宜。申报项目或资金用途不得涉及偿还债务(含支付欠款)、人员工资发放、对外投资捐赠、支付罚款等。涉及高层次人才引进或兼职教师聘任,可支付人才引进所需的安家费、住房补贴、科研启动费等一次性支出,不得支付工资性费用。

3.申报书内容应依据项目申报书模板(附件2)撰写。申报项目应立项依据充分、支出内容具体、支出计划详细、绩效目标合理、实施方案成熟。

4.申请多个项目的部门,需按轻重缓急、绩效目标和项目成熟度对储备项目进行排序。应优先安排贴合学校事业发展、推动内涵提升、弥补短板弱项、保障改善民生的项目,避免资金分散、重复低效投入等问题。

5.各单位申报项目按照资金具体使用方向列入对应项目类型,不得随意列入“其它项目类”。

6.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一年,对有特定实施时间期限要求的项目,应在项目申报书中详细说明,并按项目实施进度分年度申报。

7.归口管理部门(附件5)应按部门管理职责,对各部门项目进行评审、复核。对已入库项目,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填报绩效监控、绩效自评工作。每年省教育厅、财政厅将组织开展绩效监控、绩效自评工作,填报项目绩效目标表时,各部门、单位应依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可量化、可考核、可实现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将直接影响部门预算资金及分配。

8.年初预算和预算执行中调整预算安排的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取。未纳入财政规划的项目,年度预算原则上不予安排。按照项目支出全生命周期管理的要求,本年省财政通过但未能安排预算的项目,可滚动进入下一年度项目库。

四、报送时间及要求

1.为方便各部门进行项目申报,本次项目库申报工作将通过“项目全周期管理平台”进行线上填报,申报网址:https://xjxmk.hnczxmk.com/school-xmk-login/login/ncwu。每个部门设立经办人账号和审核人账号,各部门可通过本部门账号(附件4)登录“项目全周期管理平台”,密码为部门修改设置。

2.为保证项目申报工作按时进行,各职能部门可先行填报项目申报书(附件2)和绩效目标表(附件3)模板,再进行线上填报。

3.将项目基本信息表(附件1)、项目申报书(附件2)、绩效目标表(附件3)电子档4月7日之前整理发送至cwccwglk@ncwu.edu.cn。

4.此次项目申报书上报后,将根据项目类型分配给相应归口管理部门(附件5)进行评审、复核,复核通过项目方可上报省级财政教育项目库,各职能部门应当及时与相应归口部门联系,保证申报项目按时通过复核。请各部门于4月4日(周二)前完成线上项目库申报及部门审核工作,归口管理部门于4月7日(周五)前完成归口项目的评审、复核工作。逾期系统将关闭。

5.联系人及电话:

绩效管理科:综合实验楼104A

王老师 沈老师66077078

附件1.项目基本信息表.xls

附件2.项目申报书模板.docx

附件3.绩效目标表.xlsx

附件4.部门账号.xlsx

附件5.项目类型对应归口部门.xlsx

财务处

2023年3月29日

更新日期:2023-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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