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期间财务报账及年终结账工作的通知

( 来源: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02日 )

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疫情期间教工财务报账及年终结账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账时间:2022年12月5日—12月9日。12月9日17:00网上申报系统、网上预约报销系统及自助投递机届时将统一关闭。退单本年度不再受理。

二、报账方式:实行无接触报账方式,所有报销单据均通过自助投递机投递。

三、报账范围:人员经费、日常报销、校外专家劳务及清还借款等。以下业务优先办理:

1.人员工资、各项社保缴费、水电费借款、防疫物资保障等报销业务;

2.2022年10月14日之前已开具发票且报账要件齐全业务;

3.占用财政专项资金的项目,主要包括预算安排的已完成招标并履行完合同未付款的信息化建设、设备购置、基建工程款等业务;

4.偿还借款的业务,在2022年11月30日之前办理借款的冲账报销业务;

5.清理借开票据的业务,在2022年9月30日之前借开的增值税发票或财政往来票据,办理款项到账或借开票据催款及处理业务。

四、其他事项

1.增值税发票开具时间与报账时间一致;

2.资金解冻程序:各单位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合同或其他相关附件(合同须明确有支付日期或时间节点,其他附件应能明确显示需要重新使用该笔资金的依据),申请报告需经主管校领导签字后报财务处,申请材料包括单位申请报告、冻结资金重新使用申请表(财务处主页下载);

3.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每个单位指定1-2名居住在龙子湖校区家属院的人员,负责本单位报销单投递工作。请提前一天在办公系统履行入校审批手续。


财务处

2022年12月1日


更新日期:2022-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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