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高预算安排科学性,强化财政计划前瞻性,引导各单位树立“先定项目再定预算”理念,按照《河南省省级财政教育项目库管理办法》(豫财教〔2020〕80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级财政教育项目库2021年度项目调整、补充等工作的通知》要求,拟开展省级财政教育项目库(以下简称“项目库”)申报调整工作,以建立健全本校事业发展项目库,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2021年度调整、补充项目。包含2021年已申报但未通过财政专家评审类项目,2021年未申报但自身发展需要补充类项目。
2.本科高校综合实力提升项目。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支持高校数字化教室、公共课程教学实验室、专业课程实验室建设;教学实验平台、教学资源共享平台建设,纸质及电子图书资料购置;基础实训室、综合实验训练中心、校内外学生实习实训基地、校企合作实验教育基地建设;为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服务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等项目。
3.2022年项目库建设。项目类别包含人员类项目、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具体内容涵盖人才队伍建设、设备、图书、科研、信息化建设、学科建设、后勤基础设施维修、基本建设等方面,原则上不允许重复编报。
二、基本原则
1.年初预算和预算执行中调整预算安排的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取。未纳入财政规划的项目,年度预算原则上不予安排。
2.按照项目支出全生命周期管理的要求,项目库建设周期为三年,滚动编制。本年省财政通过但未能安排预算的项目,可滚动进入下一年度项目库。
3.申报项目必须立项依据充分、支出内容具体、资金详实、绩效目标合理、实施方案成熟。凡不满足以上任一条件者,不得纳入财政规划。
4.申请多个项目的单位需合理确定项目排序,优先安排贴合学校事业发展、推动内涵提升、弥补短板弱项、保障改善民生的项目,避免资金分散、重复低效投入等问题。项目选取原则上按部门确定的项目排序选取。
三、职责分工
此次项目申报依照相关申报材料,按照项目轻重缓急排序,逐项填报。其中:教务处、研究生院、各学院(部、中心)负责教学设备、实验室等项目的申报;科技处、社科处负责科研平台申报;图书馆(档案馆)负责图书资料项目的申报;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后勤设施与维修等项目的申报;信息化办公室负责校园信息化建设等项目的申报;人事处负责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项目的申报;基建处负责基建项目的申报。财务处汇总后交项目支出绩效评审专家组(教学与图书建设项目工作小组、学科与实验室建设项目工作小组、学生与人才建设项目工作小组、科研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工作小组、设备与后勤安保项目工作小组、综合项目工作小组;)审核后,报学校研究决定。
四、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材料:
1.项目基本信息表
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类型(附件1)、优先顺序、项目预算金额。
2.项目申报书
包括项目现状、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建设内容、资金预算及主要用途、项目实施组织及进度安排、预期效益分析及保障措施。
3.绩效目标表
包括总体目标和分解指标两部分。
五、相关要求
1.相关表格格式切勿改动;
2.纸质材料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送财务处财务管理科(综合实验楼104b房间);
3.电子数据发送至cwccwglk@ncwu.edu.cn;
4.本次项目库数据请于4月30日前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牛老师 69127222张老师66077078
附件1:项目基本信息表.xls
附件2: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3:绩效目标表.xls
财务处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