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写计生优惠政策落实对象摸底排查表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郑州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管理办法》(郑人口[2009]44号)文件精神,原《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一律停发。凡独生子女父母户籍在北林辖区且已领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子女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职工,按以下统计表格要求填写清楚,夫妻双方各填一行,且两行相邻。配偶户口不在本辖区的,需在备注栏内填明其辖区。以各院、系、处为单位,于7月13日上午12:00前,以电子文档形式统一发到学校计生办(
ncwuzhm@163.com),以便于及时上报。(未办理独生子女证的不填写此表)
联 系 人:王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69127550
附:城市人口计生优惠政策落实对象摸底排查表
总务后勤处
200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