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学生医保外诊报销的通知

( 来源:总务后勤处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0年11月02日 )

各学院:

校医院定于本周对参加大学生医保在外就诊的同学集中报销,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报销范围及比例

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发票为准,报销比例为60%,每年每生最高享受金额即:院内、院外共40元,超过40元以上部分为自费。

二、报销地点

1、大二(2009级)全日制本科学生在龙子湖校区校医院副院长办公室。

2、大三(2008级)、大四(2007级)全日制本科、专升本、国际教育学院、软件学院、研究生在花园校区校医院医保办公室。

三、报销时间

1、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由班长把需外诊报销学生的门诊发票原件、学生证、医保卡收齐,统一登记、制表,并于112日-3日上午前分别交到龙子湖校区校医院副院长办公室和花园校区校医院医保办公室。

2、经校医院复核后,各班长于 114上午到校医院将表领回让学生本人签字,并于下午5点钟前将表交回两校区校医院。

3 115上午由各班长领取本班报销总额,发给学生本人。

请各学院按时间进行办理,过时不候。

特此通知

附:外诊报销登记表

总务后勤处

2010112

外诊报销登记表.doc

更新日期:2010-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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