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能源消耗统计工作,加强节能管理,提高节能工作水平,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省直属教育公共机构能耗数据统计培训班的通知》(教办发规〔2010〕230号)文件要求和会议精神,现对我校能耗数据进行统计,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能耗统计工作是节能减排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单位要认真完成相关统计信息的收集、整理及数据填报工作,并对所填报的统计数据及相关信息进行核对,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二、各单位要明确一名能耗统计员,专门负责本单位能耗统计工作。请各单位将所填报的《公共机构用能设备统计表》(见附件)、能耗统计员姓名及联系方式,于10月25日前报总务后勤处质量监督科(总务后勤处办公楼一层)。
三、按照能耗统计工作的相关要求,人事处还需提供在职教工及外聘员工人数;学生处需提供在校学生人数;校长办公室需提供小车班车辆月消耗汽油量,请以上相关单位于10月25日前一并报送相关数据。
四、若当月用能设备、在职教工及外聘员工人数、在校学生人数发生变化时,亦请相关单位于次月3日前书面告知总务后勤处质量监督科,以便做好能耗统计工作。
联系人:李娜,电话:69127509。
附件:《公共机构用能设备统计表》
总务后勤处
201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