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1级大学生医保卡已办理完毕,请各学院负责大学生医保的老师于
3月
13日
(周二)到花园校区校医院办公室领取2011级学生的医保卡。
说明:
1、医保卡内无金额。
2、按我校大学生医保政策规定:在校医院就诊可出示医保卡直接进行报销;在外就诊需持医保卡、医保定点医院(药店)发票定期统一报销。每年度内、外门诊就医共可享受50元报销,
2012年
12月
31日
前有效,次年作废。
3、本批办理的医保卡有储蓄功能,需跟银行联系开通方能使用。医保卡初始密码:111111。
总务后勤处
2012
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