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学生医保外诊报销的通知

( 来源:总务后勤处 发布者:ZHC 发布日期:2012年12月13日 )

各学院:

校医院定于1217日给予参加大学生医保在外就诊(门诊)的同学集中报销。具体报销安排如下:

一、报销范围及比例

以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发票为准(市医保定点医院或药店),报销比例为100%,每年每生门诊最高享受金额:即院内、院外共50元,超过50元以上部分为自费。

二、报销地点

1.龙子湖校区参保学生在龙子湖校区校医院罗副院长办公室。

2.花园校区参保学生在花园校区校医院医保办公室。

三、报销办法

1.各学院以班为单位,由班长把需外诊报销学生的发票原件、学生证、医保卡收齐,统一登记制表于 1217 分别交到龙子湖校区罗副院长、花园校区医保办马老师处。

2.经校医院复核后,通知各班长到两校区校医院领表让学生本人签字,由各班长领取本班报销总额,发给学生本人。

3.请各学院按时进行办理,相互转告,过时不候。

附件:外诊报销登记表

总务后勤处

2012 年12 月13

附件:外诊报销登记表.doc

更新日期:2012-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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