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校医院定于12月17日给予参加大学生医保在外就诊(门诊)的同学集中报销。具体报销安排如下:
一、报销范围及比例
以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发票为准(市医保定点医院或药店),报销比例为100%,每年每生门诊最高享受金额:即院内、院外共50元,超过50元以上部分为自费。
二、报销地点
1.龙子湖校区参保学生在龙子湖校区校医院罗副院长办公室。
2.花园校区参保学生在花园校区校医院医保办公室。
三、报销办法
1.各学院以班为单位,由班长把需外诊报销学生的发票原件、学生证、医保卡收齐,统一登记制表于
12月17日
分别交到龙子湖校区罗副院长、花园校区医保办马老师处。
2.经校医院复核后,通知各班长到两校区校医院领表让学生本人签字,由各班长领取本班报销总额,发给学生本人。
3.请各学院按时进行办理,相互转告,过时不候。
附件:外诊报销登记表
总务后勤处
2012
年12
月13
日
附件:
外诊报销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