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20年度大学生属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通知

( 来源:后勤服务中心 发布者:hqc 发布日期:2019年10月24日 )

各学院、研究生院:

为保证我校在校大学生及时享受属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根据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郑医保2019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2020年度新参保学生缴费工作即将进行,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我校所有在读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及研究生,自愿参保。

二、缴费标准

标准:250//年,按学制一次性收交。

三、参保流程

1.数据采集:请各学院收集2020年度新入保学生的相关信息,使用医保中心的“学生批量变更缴费报盘”(以学院为单位到校医院拷取)录入学生个人信息,将整理、核对后的学生参保名单纸制表格(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表格于114日~5日报送到龙子湖校区校医院办公室(18号学生宿舍一层)。学生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学院、专业、学号、入学年月、毕业年月、联系电话、缴费年限、缴费金额等。缴费方式:新入保学生的相关信息核对后以学院为单位到后勤财务缴费。

2.在学校迎新系统已缴医保费的2019级新生,不需要再录入信息。

3.低保建档立卡大学生建议回家庭所在地免费参保,如学生本人自愿在学校参保,需正常缴纳医保费用。

4.请各学院按照规定时间办理参保事项,过期不再办理。

四、有关说明

1.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学生个人健康保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进行医保政策宣传和参保信息确认工作,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参加医保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学生树立医疗保险意识,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积极引导学生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险。

2.各学院要有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负责本学院的学生医保工作,严格审核学生参保资料,确保信息资料无错误、无疏漏(例如身份证信息错误将不能享受医保待遇),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以免影响全校医保工作进度。

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371-63687120

后勤服务中心

2019年10月24日


附件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医疗统筹管理办法.doc

附件2: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3:驻郑大中专院校学生参加郑州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指南.doc


更新日期:2019-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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