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医疗统筹管理办法》华水政〔2018〕129号文件要求,校医院定于12月25日—27日对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大学生进行门诊费集中报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门诊报销范围及比例
以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发票为准(日期为2019年1月1日以后的发票),报销比例为50%,每年每生门诊最高享受金额:即院内、院外共500元,超过500元以上部分为自费。
二、门诊报销地点及时间
地点:花园校区:校医院1楼收费室
龙子湖校区:校医院医保办公室18123房间
时间:12月25日-27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报销办法
1.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由班长携带本班级《2019年度外诊报销登记表》(见附件)纸质版及电子版,并附外诊报销人员就诊医院的发票原件、学生证复印件、医保卡(或身份证)复印件、转诊证明及工商银行卡复印件(费用支付用)到校医院办理相关报销手续。
2.经校医院复核后,由各班长统一领取本班审核通过的报销人员名单。
3.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每位同学,按时进行办理。
4.联系人:校医院医保办 赵老师
联系电话:63687120
附件:《2019年度外诊报销登记表》
后勤服务中心
2019年12月23日
附件:2019年度外诊报销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