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院:
为保证我校在校大学生及时享受属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驻郑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参加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郑政办〔2023〕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2024年度新参保学生(包含新生、老生)缴费工作即将进行,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我校所有在读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及研究生。
二、缴费标准
标准:380元/人/年(按学制缴费:五年 1900元;四年 1520元,三年 1140元,两年 760元,一年 380元)
三、参保流程
1.数据采集:请各学院指定专人(辅导员)负责大学生参保事宜,按照“学生批量变更缴费报盘”(附件1)收集2024年度新入保学生(包含新生、老生)的相关信息,将整理、核对后的学生参保名单(电子档)于9月26日前发送至邮箱1185914802@qq.com。
2.缴费方式:医保费用统一交至各学院辅导员处,由辅导员与校医院医保办赵老师核对名单后交校财务处(可微信、支付宝、转账)。
3.低保建档立卡大学生建议回家庭所在地免费参保,如学生本人自愿在学校参保,需正常缴纳医保费用。
4.请各学院按照规定时间办理参保事项。
四、参加郑州市大学生属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优势
1.大学新生“即交即享”,入学前未参保的大学生,入学当年参加郑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并缴费的,自入学当年9月1日起即可享受郑州市城乡居民医。
2.按学制缴费更省心,大学生参加郑州市城乡居民医保,按参保当年缴费标准按学制一次性缴纳居民医保费,趸交期内,因上级政策原因提高缴费标,大学生个人不用补缴,提高部分由郑州市财政予以补助。
3.全国就医免备案,在郑州市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大学生,全国就医免备案、无异地。参保大学生异地就医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可以直接结算,医保报销待遇不降低,与在郑州市内报销标准一样。
4.毕业生医保与社会医保无缝连接,毕业后参加郑州市职工医保的,在校期间缴纳的居民医保年限可累计到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1年大学生医保缴费年限可折算为6个月的郑州市职工医保费年限)。
5.应届毕业生医保待遇延至年底,参保年度内应届毕业大学生 医保待遇可以继续享受到毕业当年的12月31日。
6.门诊统筹待遇,即可享受校医院或校外定点公立医疗机构门诊统筹报销待遇(根据我校医保政策,校内、校外门诊费用可报销额度1000元/人/年,就诊报销比例为90%)。
五、有关说明
1.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学生个人健康保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进行医保政策宣传和参保信息确认工作,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参加医保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学生树立医疗保险意识,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积极引导学生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险。
2.各学院要有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负责本学院的学生医保工作,严格审核学生参保资料,确保信息资料无错误、无疏漏(例如身份证信息错误将不能享受医保待遇),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以免影响全校医保工作进度。
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15737156136。
附件:学生批量变更缴费报盘.xls
后勤服务中心(校医院)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