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23年度大学生属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通知

( 来源: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19日 )

各学院、研究生院:

为保证我校在校大学生及时享受属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郑医保发〔2022〕1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2023年度新参保学生(包含新生、老生)缴费工作即将进行,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我校所有在读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及研究生。

二、缴费标准

标准:350元/人/年(只交一年)

三、参保流程

1.数据采集:请各学院指定专人(辅导员)负责大学生参保事宜,按照“学生批量变更缴费报盘”(附件1)收集2023年度新入保学生(包含新生、老生)的相关信息,将整理、核对后的学生参保名单(电子档)于11月30日前发送至邮箱1185914802@qq.com。

2.缴费方式:医保费用统一交至各学院辅导员处,由辅导员与校医院医保办赵老师核对名单后交校财务处(可微信、支付宝、转账)。

3.低保建档立卡大学生建议回家庭所在地免费参保,如学生本人自愿在学校参保,需正常缴纳医保费用。

4.请各学院按照规定时间办理参保事项,过期不再办理。

四、有关说明

1.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学生个人健康保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进行医保政策宣传和参保信息确认工作,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参加医保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学生树立医疗保险意识,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积极引导学生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险。

2.各学院要有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负责本学院的学生医保工作,严格审核学生参保资料,确保信息资料无错误、无疏漏(例如身份证信息错误将不能享受医保待遇),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以免影响全校医保工作进度。

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15737156136。

附件1:学生批量变更缴费报盘.xlsx

后勤服务中心(校医院)

2022年11月18日

更新日期:2022-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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