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两校区学生宿舍安全隐患排查检查的通知

( 来源: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30日 )

校属各学院:

为认真贯彻全国和全省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和要求,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进一步落实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学生宿舍安全教育和管理,规范宿舍住宿行为,消除宿舍安全隐患,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卫生的宿舍环境,按照学校《关于在全校集中开展安全稳定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要求,决定对两校区学生宿舍开展为期半个月的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龙子湖校区和花园校区所有学生宿舍及辅导员宿舍

二、检查时间

检查分为两个阶段,分别是学院自查和联合组抽查。

1.学院自查时间:10月8日-10月19日。各学院对所有学生发布《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告知书》,以宿舍为单位签订《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生宿舍安全承诺书》,并采取各种方式对本院所属宿舍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落实、整改,宿舍安全承诺书在10月19日下班前以学院为单位交到学寓管理科。花园校区学寓管理科联系电话:69127517,联系人员:王老师;龙子湖校区学寓管理科联系电话:69127516,联系人员:兰老师。

2.联合组抽查时间:10月20日-10月23日。由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保卫处、后勤服务中心、各学院相关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学生宿舍安全用电隐患进行集中抽查检查,对联合抽查发现的问题,将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生违纪处理管理规定》(华水政〔2021〕2号)和《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华水政〔2019〕200号)文件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三、检查内容

1.宿舍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宿舍内无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有毒有害有刺激气味的化学物品,无收藏各类管制刀具及铁棍、酒瓶、木棒等易转化为滋事凶器的物品,无抽烟、养宠物、乱拉乱接电线等违规现象,禁止使用电磁炉、电热棒、电热杯、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禁止在宿舍内使用明火,不得饮酒、吸烟。不得从窗户向外丢弃任何物品,不得在阳台、窗台和天台等处摆放可能形成安全隐患的物品,尤其是纸箱废旧易燃物品严禁在宿舍内做饭不得将垃圾放至楼道、水房、走廊等宿舍公共区域。

2.其它安全隐患。宿舍床铺是否有损坏,宿舍内卫生间是否漏水,宿舍阳台护栏是否坚固等。

3.宿舍是否存在任何形式的经商或者各种经营、开发等活动。为维护学校正常商业秩序,严禁学生代购外卖各种平台物品,在宿舍内经营各种商品和代购代销假冒伪劣物品。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宿舍的安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统一部署,发动党员学生干部,全员参与安全隐患排查。

2.各学院应层层落实责任,严格按照要求,切实把工作做细、做实。辅导员应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履行职责,经常深入学生宿舍内部对学生宿舍的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附件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告知书.docx

附件2.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生宿舍安全承诺书.docx

附件3.宿舍安全检查登记表.docx

保卫处 后勤服务中心

学生工作处 研究生院

2022年9月30日

更新日期:202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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