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校内临时用工进行暂住人口登记的通知

( 来源:保卫处 发布者:bwc 发布日期:2005年09月16日 )
院属各单位:
接公安机关通知要求,我院对临时用工进行暂住人口集中登记。请各用工单位于2005年9月23日16时前,将本单位临时用工的暂住人口登记造册,并附身份证复印件两份交保卫处治安科。
联系人:范老师 电话:3549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05年9月17日
更新日期:2005-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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