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按时签定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的通知

( 来源:保卫处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0年06月09日 )

校属各单位:

自5月份我校2010年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签订工作开展以来,大部分单位按照要求按时签定了目标责任书,但有下列单位尚未签定:

党委统战部 发展规划处 离退休职工管理处 人事处

计划财务处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新校区综合办公室

审计处 资源与环境学院 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

思想政治教育学院 人文艺术教育中心 继续教育学院

学报编辑部 岩土工程与水工结构研究所 钢结构研究所勘察设计研究院

黄河科学研究院 地球物理研究所 环境科学与工程研究所 监理中心

请以上单位尽快到保卫处107室领取、签订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各种目标责任书,以免影响我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信息上报。

联系电话:65790017

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6月9日

更新日期:2010-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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