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征兵报名及相关政策的通知

( 来源:武装部 发布者:武装部 发布日期:2014年05月16日 )

各学院及广大在校学生:
2014年度征兵报名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及政策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14年全国征兵(男兵)报名时间为:4月10日至8月5日;(女兵)应征报名时间:6月20日至8月5日。
二、征集对象和范围
  2014年男兵征集对象为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优先批准大专以上学历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2014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报名应征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三、征集年龄要求
男青年为2014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高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2014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19周岁,高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四、报名方式
全国统一实行网上报名,(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从即日起,应征青年应在6月30日以前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持网上打印的“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或企业、高校武装部,下同)进行现场确认,同时提交登记表。4月10日至8月5日,已进行过兵役登记,或者当年年满17周岁本人自愿应征的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可登录“全国征兵网”应征报名。报名完成后符合参军基本条件的,打印登记表,持此表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并提交该表;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还需同时打印、提交“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兵役机关将根据报名情况和时间阶段,通知应征青年进行初审初检、体格检查等。
五、大学生征集相关优惠政策
  1、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学生可以在户籍地报名应征,批准入伍后可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并享受国家学费资助政策。
  2、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服役期间按照国家有规定保留学籍的,退役后自愿复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3、符合下列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士兵可在部队提干: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26周岁,其中三本毕业的还应当担任班长(副班长),或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被评为军事训练标兵;入伍一年半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等等。
  4、符合下列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士兵可报考军队院校或保送入学: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生办公室专科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入有关军队院校培训,学制2年。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的,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按照有关规定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具有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5、对符合士官选取条件的士兵,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可优先选取士官;对担任专业技术复杂岗位、胜任本职的大学生士兵,本人自愿继续服现役且符合岗位编制要求的,原则上保留至服现役满中级士官规定的服役年限;对确定为士官培养对象的大学生士兵,优先安排参加与任职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优先安排担任基层分队长、班长、副班长;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大学毕业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的,参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有关规定授予士官军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考入士官学校后,可参加高技能人才培养班,修满规定课程和学分的,发给职业技术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后原则上服役至四级军士长,获得技师资格的,优先选取为高级士官。
6、郑州市自2014年起,对接收的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全市每年拿出一定比例的公务员和全供事业单位的岗位进行定向考录;省市两级政法队伍招录干警时,拿出不低于当年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5%,定向考录退役大学生士兵;事业单位招聘时,拿出不低于当年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0%,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市属国有企业招聘时,拿出不低于当年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5%,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公务员定向考录和企事业单位招聘时,视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办理手续,服役期视为工作经历,计算工龄。非郑州籍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完成学业且被本市用人单位接收的,可办理进郑落户手续。
7、大学生报名参军,除可享受优先入伍、学费补偿和代偿、保留学籍(在校生)、提干、考学和保送入学、选取士官、退役安置补偿等相关政策,两年义务兵期间还可享受家属优待金政策。以郑州市为例,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每人每年不低于全市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2倍。2014年郑州市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68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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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装部
2014年5月16日


更新日期:201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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