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防火委员会关于开展“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的通知

( 来源: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08日 )

各学院各职能部门

临近年末,为深刻汲取山西吕梁市“11·6”、黑龙江大庆市肇州县“11·20”和北京丰台区“4·18”等重大火灾事故以及近期以来我市发生的有影响的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全力排查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的决策部署,从即日起全校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 (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发动单位自查。 ( 12月1日— 12月15日 )

开展一次隐患大排查,针对重点整治的8 大类隐患问题(详见附件1),各学院、各职能部门督促指导本单位安全专员立即组织进行全面自查自纠,自查自改,要认真排查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及时报告,严防发生火灾。(自查情况向保卫处消防科报备)

二、消防安全教育常态化。( 12月1日— 12月31日)

1、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各单位要以“预防为主,生命至上”为主题,组织开展119 消防宣传月、“今冬明春”消防安全系列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展板、电子屏、新媒体等多种宣传手段。

2、组织学习《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指南》等法律法规(详见附件4、附件5、附件6),传达上级有关消防安全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增强全员“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 ,责任重于泰山”的消防安全意识,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三、消防安全能力提升行动。( 12月1日—12月15日 )

1、夯实筑牢安全防线、层层压实责任。各学院党委书记、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为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同时,下设1 名安全员,由各学院党政办公室主任或处室综合办公室主任担任。建立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消防队伍,落实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各单位安全员信息报送保卫处消防科备案)

2 、严格安全管理,提升应急能力。各学院、部门安全员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建设、消防巡查检查制度、建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全面监督管理。本着高度重视、全员参与的原则,12月15日前务必组织开展1 次应急疏散逃生演练、1次灭火演练、1 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确保“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安全意识。

3 、按照“大站建强、小站建密”的微型消防站建站理念,保卫处消防科应在各学院,物业服务中心、科技产业管理办公室及其相关下属责任单位等人群密集场所内设立消防柜 (灭火和应急通用装备),实现消防管理全覆盖,筑牢校园火灾防控防线。

四、消防讲座、疏散、灭火演练联系方式。

河南省消防协会义务消防宣传科联系人:

河南省消防协会李志静

电话:65735119、13503820119

保卫处消防科联系人:

龙子湖校区12号宿舍楼一楼12105办公室

袁老师:13253678002

花园校区保卫处办公楼一楼109办公室

秦老师:18695903370

河南省消防协会义务消防宣传科普服务队属公益宣传培训,不收取任何培训费用。

附件:

附件1:2023专项行动重要风险整治问题清单.docx

附件2:消防安全培训签到表.docx

附件3:消防安全培训会议记录表.docx

附件4: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docx

附件5: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docx

附件6:普通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指南.docx

保卫处

2023年12月8日


更新日期:2023-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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