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办理2023级新生户籍迁移事宜的通知

( 来源: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08日 )

校属各学院、2023级新生: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现将2023级新生户籍迁移事宜通知如下:

一、相关规定

1.河南省籍新生,户口不再迁入学校,无需办理户口迁移证。其他省籍新生,根据自愿原则,可办理户口迁移,也可不将户口迁入学校;户口所属地另有规定的按属地要求办理,有关事项详询属地公安机关。

2.毕业之后所有学生户口需迁回原籍或者迁往工作单位,不可滞留学校集体户。

二、材料清单

1.户口迁移证(原件)

花 园校区迁移地址:郑州市北环路36号

龙子湖校区迁移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136号

2.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请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本人联系电话)

三、办理流程

各学院安排专人统一收取相关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于9月11日-9月15日上班时间集中交至保卫处。

花园校区:保卫处一楼户籍科111室,联系人:闵老师,电话:0371-69127458;

龙子湖校区:12号学生宿舍楼一楼12104室,联系人:王老师,电话:15518650626。

保卫处

2023年9月8日

更新日期:2023-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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