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2007届毕业生中开展
“把文明留给母校,让希望伴我出发”活动的通知
各院、系、研究生处: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胡锦涛同志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讲话精神,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关于2007届毕业生离校日程安排的通知》(华水政[2007]85号)的要求,切实做好毕业生离校工作,让广大毕业生“文明离校、安全离校”,校党委宣传部、学工部和校团委决定在2007届毕业生中开展“把文明留给母校,让希望伴我出发”主题活动,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指导,动员全校同学深入开展“讲文明,知荣辱,树新风”活动,倡导毕业生为构建和谐校园做贡献,文明离校,增强同学们的社会责任感、文明意识和道德观念,养成文明健康的行为习惯,形成热爱祖国、热爱母校、关心社会、关爱他人的良好风气,共同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
二、活动方案:
1、发动阶段(6月6日—6月9日)
(1)由校团委、校学生会向全体毕业生发出“把文明留给母校,让希望伴我出发”的倡议书,并发放引导广大毕业生文明离校的宣传资料。
(2)各院、系、处党总支要根据活动通知精神及时召开党员、学生干部会议,号召全体毕业生积极行动起来,践行以“八荣八耻”为代表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深入开展“把文明留给母校,让希望伴我出发”主题活动。各毕业生党支部和毕业班团支部要结合 “把文明留给母校,让希望伴我出发”倡议书的精神,开展“如何践行‘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过好在母校的每一天,做文明守纪的合格大学生”、“离别时我们该给母校、给同窗留下些什么”的大讨论。
2、活动阶段(6月10日—6月20日)
(1)由校党委宣传部、学工部、校团委和各院、系、处党总支联合开展毕业生教育,安排毕业生参观校史馆;各院、系、处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时间,组织毕业生参加升国旗宣誓活动,承诺努力践行“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做文明守纪的合格大学生。
(2)在全体毕业生中开展“四个一”活动:为他人做一件好事、为母校送上一份祝福、向老师说一声感谢、向同窗道一声珍重。各个毕业生党支部要在开展“四个一”活动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把“四个一”活动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院、系、处要结合自身实际在毕业生中开展“捐出一本书,把我们的爱传递给需要帮助的人们”、“提一条好的建议,为母校的发展献一分热”、“留一句祝福的话语,伴母校走过一段浓情岁月”等活动。学校将为全体毕业生安排一场欢送毕业生晚会、制作一本毕业纪念册、一件文明离校纪念文化衫。
(3)各院、系、处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拿出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形成各自的特色,以多种多样的形式,让“把文明留给母校,让希望伴我出发”的活动在本单位毕业生中深入开展起来。
中共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中共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共青团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委员会
200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