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

( 来源:校团委 发布者:xtw 发布日期:2013年05月13日 )

各学院

毕业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不仅是毕业生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高校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环节。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了切实做好2013届毕业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帮助毕业生解决困难,自信应对新的挑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切实做好毕业生离校期间的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确保学生的心理健康和校园的安全稳定。各二级心理辅导站要针对毕业生开展分层次心理疏导工作,比如开展以毕业生就业压力疏导、职前心理适应为主题的主题班会或团体辅导,针对就业困难或心理紧张的学生做好个别心理指导等。

二、各单位要及时了解毕业生心理动态。毕业前学生容易产生心理失衡、行为失调,如焦虑、抑郁、易激惹、暴力、酗酒等现象,各单位要及时关注并做好学生本人及其周围小范围人群(特别是比较亲密的舍友、班级同学等)的教育引导,将心理危机事件控制在萌芽状态。

三、各单位要做好部分情况较特殊学生的心理关注工作。对于答辩未通过、不能正常取得毕业证、仍未找到工作、曾有严重感情纠葛、受纪律处分、曾有人际冲突经历等学生,要及时跟踪观察,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做好教育引导和心理疏导工作,坚决杜绝学生因心理问题导致极端事件发生。

四、各单位要安排心理辅导站指导老师、毕业班班主任、辅导员或者学生所敬重的教师多下寝室,多参加学生的各类聚会,以适当的方式引导毕业气氛、淡化离愁别绪。要加强对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的指导,使其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五、各单位应加强对毕业生的服务、引导和管理,尽可能减少毕业生的“过激”行为造成的负面影响。要真心实意关心毕业生的生活,尽可能为学生提供方便,让他们在离校前切实地感受到学校的关爱与温暖。

六、各单位在开展毕业生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工作过程中要注意方式方法,尽量避免批评教育,多以引导、疏导为主。

党委学工部 校团委

2013年5月13日

更新日期:2013-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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