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 来源:校团委 发布者:xtw 发布日期:2017年04月28日 )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要求,充分展示当代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在青年学生中发现、培养和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共青团河南省委、河南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7 年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评选表彰的对象为2017年6月底以前在校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含博士、硕士研究生)及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标准

评选表彰“河南省三好学生”、“河南省优秀学生干部”、“河南省先进班集体”,要坚持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标准,并注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代表性和引领性作用。

(一)河南省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节能减排及其他有益的活动,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以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或校级“优秀团员”荣誉称号。

(二)河南省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校级“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

(三)河南省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节能减排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保持良好的宿舍、个人卫生环境;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甲级团支部”、“红旗团支部”或者“红旗团支部标兵”荣誉称号。

三、名额分配

见附件1

四、推荐程序及要求

1.各单位的推荐申报工作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分团委负责具体组织、落实。要注重调动广大同学的积极性,使学生在参与评选中受到教育提高。

2. 各单位须按照“河南省三好学生”“河南省优秀学生干部”、“河南省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及候选人(班级)名额分配情况组织提名工作。所有被提名候选人须经各单位学生领导小组认真把关、民主评选,由校党委学工部、校团委同有关部门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党委批准后上报省教育厅、团省委。

3.被推荐的个人和班集体要按要求认真填写《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审批表》(见附件2)或《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审批表》(见附件3),各一式二份(A4纸,正反面打印),由各学院负责审查、推荐,并将各单位推荐先进个人和班集体的纸质书面报告、上报名单(填写格式见附件4),于5月12日下午17:00前报校团委304办公室,联系人:程老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uashuituanwei@163.com。

附件1:“河南省三好学生”、“河南省优秀学生干部”、“河南省先进班集体”候选人和候选班级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审批表.doc

附件3: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先进班集体推荐审批表.doc

附件4::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书面报告及上报范例.doc

党委学工部校团委

2017年4月28日

更新日期:2017-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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