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我校2023年全省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

( 来源: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30日 )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法治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全省教育系统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根据2023年教育部全国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工作安排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教办政法〔2023〕425号)文件要求,现就我校组织开展2023年全省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12月1日(周五)—12月11日(周一)

二、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三、组织单位

教育部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法学院(法律事务中心)

河南省魏华辅导员工作室

四、具体安排

各单位要围绕活动主题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教育法律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爱国主义教育等相关法律知识。具体内容和活动形式可根据各单位实际安排。

(一)广泛开展《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传唱活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宪法主题歌曲的教育作用,广泛开展《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传唱活动。12月底前,各单位可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qspfw.moe.gov.cn,以下简称“普法网”)或各类新媒体渠道上传优秀传唱作品。

(二)开展第十届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12月4日,教育部将在北京设立主会场,我校设立分会场,组织开展全国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我校分会场通过普法网收看网络直播。

1.活动时间:2023年12月4日(星期一)上午9:30

2.活动地点:综合实验楼南楼一楼多功能报告厅(龙子湖校区)

3.参与对象:校领导、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全校师生代表

4.活动内容:

(1)9:30-9:35 升旗仪式。

(2)9:35-9:45 宪法晨读。由教育部领导领读宪法部分条款(详见附件1),我校分会场全体人员同步跟读,其他各单位自行安排,组织师生进行收看跟读。

(3)9:45-9:50 主会场领唱《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我校分会场及各单位跟唱(详见附件2)。

(4)9:50-10:10 第八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演讲比赛优秀选手进行展演。

(5)10:10-10:20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领导宣讲宪法。

(6)10:20-10:30 教育部领导讲话。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法治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精心策划组织,切实加强领导,健全保障机制,认真部署落实。

2.各单位要自行组织开展活动,通过普法网集中观看直播,不断增强“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及时展示活动亮点和教育特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营造我校师生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教育系统蔚然成风。

3.各单位要认真梳理“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及时统计本单位参与“宪法晨读”的学生人数,及时总结主要做法和典型经验,将参与“宪法晨读”活动及其他活动开展情况,附带活动图片、视频,形成综合文字材料,同时填写本单位“宪法晨读”活动统计表(附件3),请于12月11日前将电子版(word/wps版和pdf版)报送法学院(法律事务中心)。报送电子邮箱:flswzx@ncwu.edu.cn,联系电话:0371-69127655。

附件:

附件1宪法晨读内容.docx

附件2《宪法伴我们成长》.docx

附件3“宪法晨读”活动统计表.docx

教育部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法学院(法律事务中心)河南省魏华辅导员工作室

2023年11月30日

更新日期:202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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