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交2006-2007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授课计划的通知

( 来源:研究生处 发布者:yjsc 发布日期:2007年01月25日 )
各院(系、部):
请通知担任研究生课程的任课教师,在2007年3月20日之前将授课计划交研究生处培养科。授课计划要详细注明上课时间、地点,按时上课。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调课者,必须到研究生处培养科履行调课手续。要求所有课程于15周之前结课。
研究生处培养科
2007.1.24
更新日期:2007-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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