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订
2007
级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的通知
各导师:
为保证2007级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以便安排授课教师和教室,请各位导师按培养方案要求及时制订2007级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并于第17周末(7月6日前)报研究生处培养科。
2007年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一年的学生,按照《关于部分新入学研究生补习相关本科课程的规定》的要求,保留入学资格一年期间内安排补习相关本科六门以上(含六门)主干课程,随本科生进行学习和考试。完成规定本科课程的学习并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请有此类型学生的导师根据学生情况给予安排,并于第17周末(7月6日前)将《部分研究生补习本科课程计划表》报研究生处培养科。有关学生的详细信息,请到研究生处查询。
研究生处
200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