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确认和遴选第五轮校级重点学科及重点学科带头人工作的通知

( 来源:研究生处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1年01月09日 )

各学院: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第五轮校级重点学科产生办法》(华水政〔2011〕5号)(见附件)已经由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对照华水政〔2011〕5号文件要求,对符合第五轮校级重点学科和学科带头人确认条件的,由学科所在学院统一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校级重点学科确认汇总表》、《华北水利水电学院确认产生的校级重点学科研究方向及人员组成情况表》和《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校级重点学科带头人确认汇总表》(见附件)。

2.对照华水政〔2011〕5号文件要求,对具备第五轮校级重点学科遴选条件的学科点,由学院组织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校级重点学科申请表(遴选)》(见附件);对具备第五轮校级重点学科带头人遴选条件,由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校级重点学科带头人申请表(遴选)》(见附件)。

3.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校级重点学科带头人申请表(遴选)》的教师需提供:论文、论文收录证明、获奖证书、科研经费到账证明、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和国家发明专利复印件一份,著作原件一份。

4.上述材料由学院统一汇总,2011年2月25日中午12点之前将纸质文件一份报到研究生处。电子版发至xk@ncwu.edu.cn

联系人:马文亮,电话:69127598。

相关附件材料.rar

研究生处

2011年1月8日

更新日期:2011-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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