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加快硕士专业学位点的建设步伐,提高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建设水平和综合实力,加强学位授权点的建设与管理,提高学术水平和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研究生院〔2015〕20号)文件要求,现将专业学位授权工程领域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参加本次评估的专业学位授权工程领域共11个,分别是:水利工程、地质工程、农业工程、机械工程、项目管理、建筑与土木工程、动力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工业工程、物流工程。
二、评估方式
采取学位授权点提交评估报告,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议表决的方式。
三、评估内容
学位授权点评估内容包括目标与标准、培养方向、师资队伍、科学研究、资源配置、制度建设、人才培养、学位论文、交流合作、培养成效等十个方面,具体内容见《专业学位授权工程领域评估指标体系》(附表1)。
四、评估时间安排
1.评估报告提交:3月10日前;
2.研究生院审核材料:3月10日至3月20日;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会评:3月20日至3月25日
五、注意事项
1.深刻领悟,高度重视。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评估工作是对学位授权点和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检查,对保证学位授权点基本水平和研究生教育基本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评估工作,深刻领悟文件精神,积极沟通,保证评估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2.材料真实,数据可靠。各学位授权点要保证评估材料的真实可信,所描述内容和数据必须真实、准确,有据可查。
3.注重细节,客观规范。注重材料的规范性,所有评估材料必须严格按照《专业学位授权工程领域评估指标体系》中的要求撰写,不得任意变更。
附件: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评估管理办法(试行).doc
研究生院
201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