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核算通知

( 来源: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2日 )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华水政〔2022〕14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度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核算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核算依据

依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华水政〔2022〕140号)(附件一)进行核算。

二、工作内容

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核算包含课程教学工作量、指导研究生工作量和各类补贴工作量。研究生教学工作量各项内容的核算严格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华水政〔2022〕140号)进行。核算工作全部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完成(登录网址:https://gms.ncwu.edu.cn/)。

1.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量

研究生课程为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上课时间为2023年且已在研究生院培养科备案,同时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教务系统中排课发布。授课教师完成课程授课、考核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录入考核成绩,同时提交纸质版成绩单。

2.指导研究生工作量

导师指导研究生年限按标准学制计算,研究生提前毕业、退学或其他原因终止学业,工作量计算按照实际在校学期进行,延期毕业不另计工作量,非学历硕士指导不计工作量。年度指导硕士研究生工作量(包含指导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上限为300,超过300不记量不记薪酬。

3.各类补贴工作量

各类补贴工作量(含指导研究生国家、省、校立项的创新创业项目及科技竞赛等)由各学院按核算,于12月18日前报研究生院审核(附支撑材料)。

三、工作安排

1.课程教学学时分割

一门课程有多位老师共同授课,由排名第1的授课教师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任课教师身份登录)—教务管理—分解教学任务学时中提出教学学时分割申请。未提交课时分割申请的,系统将自动均分学时。

2.工作量确认

教师以“教职工”身份登录系统,在“培养管理—工作量统计”下确认本人工作量,如有疑问,请向学院反馈,本项工作于12月18日前完成。

3.工作量分割

教师需分割工作量的,请以“教职工”身份登录系统,在“培养管理—工作量统计”提出工作量分割申请,本项工作于12月18日前完成。

教师完成工作量确认和分割后,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对系统中工作量数据进行统计。将统计好的《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汇总表》(附件二)纸质版经学院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于12月20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培养科(龙子湖校区综合楼北413A),电子版以“学院代码+学院名称+2023研究生教学工作量”命名,发送至yjsypyk@ncwu.edu.cn。

四、工作要求

1.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核算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各学院及时组织完成工作量核算工作,在核算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

2.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核算工作,加强组织,认真审核,确保研究生教学工作量各项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需补算研究生教学工作量者,由个人报至学院(需附支撑材料),学院汇总后报研究生院复核(注:去年工作量分割未成功的,不在补算范围)。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长明 张硕

联系电话:0371-65667990

附件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2022-140号.pdf

附表2: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汇总表.xlsx

研究生院

2023年12月11日

更新日期:2023-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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