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第六批河南省
优秀专家人选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豫组通(2005)46号]文件《关于推荐第六批河南省优秀专家人选的
通知》精神,现将我院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范围与条件
推荐范围:从在我院教学、科研、生产各领域工作,为学院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企业生产管理人员中择优推荐。
推荐条件: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风严谨,崇尚真理,诚实守信,在同行
业内有较高威信;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50年10月以后
出生);近五年业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
步奖;获得省科技杰出贡献奖;获得省科技技术进步一等奖(前五名)或二等奖(前三
名);获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省实用社会科学一等奖(前二名)或二等奖(首
位);获得国家部委级奖项参照上述省级奖项执行;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
第二层次;入选国家宣传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
2、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中,围绕重大理论与实践课题,独立完成具有较高学术价值
或应用价值的专著、论文,其研究成果被省委、省政府所采用,并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
经济效益。
3、在自然科学理论研究中,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创新成果,并以首位著作出版或在国
内外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过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论文(被SCI、EI收录,引用率较高);国
家“863”计划、“973”计划、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的首席科
学家或项目主要负责人。
4、在工程技术领域,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成果,解决了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中的重大技术难题,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产品,做出重要贡献。在国家及省
“十五”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有突出成绩的总设计师、总工程师、首席专家。
5、在企业经营管理中,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结合实际创造性地提出和运用现
代化管理科学理论与技术成效显著,得到市场和出资人认可。企业取得了显著经济和社会
效益,处于全国同行业先进行列。
6、在科技、教育管理领域,创造性地提出和运用现代科学管理方法,成绩卓著,本
单位处于全省同行业领先地位。
7、在医疗、防疫等卫生领域有重大技术创新,医疗技术水平在省内领先,在国内有
一定影响;在疾病预防、控制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社会效益显著。
8、长期在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工作,在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服务、农村
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做出优异成绩,为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出重大重大贡
献。
9、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等领域成绩卓著,对繁荣和促进文化艺术事业做出突出贡
献,专业水平处于省内领先的记者、名编辑、名主持人、优秀出版人才、优秀文学艺术人
才。
10、其他符合条件的人选。
二、报送程序
院属各单位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申报并将酝酿提出建议名单,报送人事
处。人事处在征求专家所在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建议名单,报学院党委审核确定并进
行公示后上报人选名单及材料。
三、报送材料和时间
推荐人选的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河南省优秀专家推荐表》、《河南省优秀专家人选登记表》《河南省优秀专家
2、输入密码:65904526; 3、打开收件箱,选择“省优秀专家表格”信件,下载四个附件,存入电脑即可填写。)
3、相关证明材料:
(1) 自然情况证明,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复印件;
(2) 有关奖励证书和鉴定证书复印件;
(3) 有关著作的封面、目录及版权页;有关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和论文
被核心期刊收录的证明复印件;
(4) 企业经营管理人选材料,还包括由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企业经济效益情况证明
材料,由税务、劳动和社会保障、审计等部门出具的企业纳税、缴纳社会保障基金等情况
的原始证明材料;
(5) 担任领导职务的人选,须提供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廉洁自律情况证明材料;
(6) 其他证明材料。
4、 报送时间:各单位将申报人选的材料务必于2005年11月2日前报送人事处。
人事处
200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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