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5年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参加答辩的通知

( 来源:人事处 发布者:rsc 发布日期:2005年09月27日 )
2005年度的职称答辩工作于9月28日下午1:00开始,请参加答辩的人员准时参加答
辩,不参加答辩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参加的人员若需调课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具体安
排详见答辩顺序表。
答辩地点:
正 高: 第三会议室
副 高: 第四会议室
(专业)
副 高: 第二会议室
(基础)
其 他: 第一会议室
更新日期:2005-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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