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选派赴美国汉语教师志愿者的通知

( 来源:人事处 发布者:rsc 发布日期:2006年05月18日 )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选派赴美国汉语教师志愿者的通知》(教科外〔2006〕292
号)文件精神,先将我校选派赴美国汉语教师志愿者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程序:自愿报名,学校推荐,报省教育厅初选,中美双方择优录取。
二、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身心健康,年龄在40岁以下;
2、为我校在职教师,并具有两年以上教学经验;
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获得学士学位,专业为英语、对外汉语、汉语言文学等文科
类专业;
4、有较好的英语运用能力,英语水平达到大学英语六级或专业八级,或托福、雅思
考试达到留学要求;
5、汉语普通话流利,普通话二级甲等水平以上;
6、有较强的对外交往能力和团队精神;
7、有汽车驾驶执照、文体特长者优先。
三、派出条件:
汉语教师志愿者赴任前需交纳保证金3万元,按时回国后全额退还。
四、汉语教师志愿者待遇:
国家汉办为汉语教师志愿者提供往返国际旅费、每人每月600美元生活补贴和人身意
外伤害保险;美方提供住宿、医疗保险等。
拟派出的汉语志愿者教师将享受国家公派出国待遇,请各派出单位为其保留国内待
遇,在外服务期间的国内工龄连续计算,工资以外的其他待遇不变。
五、服务期限:1至3年
六、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于5月19日前将候选人材料汇总报人事处 韩老师处(行政楼425房间)。美
方将于6月下旬来华对初选候选人进行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费用
自理。
七、候选人应提交的材料:
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见附件)一式2份,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英语水平证书复印件,大学在校成绩单复印件(原件教师本人留存,以备日后公证用)。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选派赴美国汉语教师志愿者的通知》与《赴美国汉语教师
志愿者报名申请表》附件.doc
人事处
2006年5月17日
更新日期:2006-05-18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