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考代评人员的通知

( 来源:人事处 发布者:rsc 发布日期:2006年12月06日 )
根据学校[2006]170号文件精神,通过“以考代评”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请于12
月8日前将评审简表20份报送人事处427房间(评审简表见附件),并做好答辩准备。答辩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人 事 处
2006年12月6日
更新日期:2006-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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