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07年度“长江学者成就奖”候选人的通知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推荐2007年度“长江学者成就奖”候选人的通知精神,现就有关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2007年度“长江学者成就奖”在奖项设置上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综合性评奖改为学科单项奖,共设数理化科学奖、生命科学奖、信息科学奖、工程科学奖、环境科学奖等五个奖项,每个单项科学奖设获奖者一名,奖金为100万元。
二、奖励范围
在中国内地、港澳地区的高等学校或中国科学院所属研究机构任职的华人学者。环境科学奖的奖励范围扩大到国家环保总局所属研究机构。
三、人选条件
获奖人员条件:科学道德高尚、年龄在50岁以下、主要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国际公认领先水平的重大科研成果或者突破性进展的华人学者。
四、申报材料及上报时间要求
请有关人员务必于2007年9月27日前将《“长江学者成就奖”候选人推荐表》10套和附件材料1套(装订成一册)报人事处427房间。附件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
(2)候选人发表重要论著、科研获奖情况及专利情况清单;
(3)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获奖、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4)推荐表中列举的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
(5)候选人在海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
(6)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7)高等学校、中国科学院或国家环保总局人事教育部门推荐函。
人 事 处
200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