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08年赴美国汉语教学志愿者的通知

( 来源:人事处 发布者:rsc 发布日期:2008年02月24日 )
关于推荐2008年赴美国汉语教学志愿者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支持美国中小学开设汉语和中国文化课程,根据国家汉办与美国大学理事会达成的协议,国家汉办拟于今年继续向美国选派汉语教师志愿者。河南省教育厅将根据报名情况,安排面试和考试,向国家汉办择优推荐20人。国家汉办将对候选人材料进行复审,并确定参加美方专家来华面试的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教学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身心健康,符合国际旅行健康体检要求;
3、志愿参加赴美汉语志愿者教师项目,符合《2008年国家汉办—大学理事会赴美汉语志愿者教师项目简介》(附件1)报名条件,能够履行《项目简介》中规定的教师职责;
4、为小学、中学、大专院校以及合法注册的民办学校的在职教师,并具有三年以上全职教学工作经验;
5、普通话流利,普通话水平在二级甲等以上;
6、有较强的英语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能都在全英文环境中生活和工作;
7、有较强的对外交往能力、个人奉献及团队合作精神;
8、优先考虑有汽车驾驶执照、中华才艺特长者和综合大学教育系及师范学院毕业生。
二、报送材料
(1)《国家汉办—美国大学理事会赴美汉语志愿者教师申请表》中、英文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请被推荐人选按要求认真填写表格,所填信息应实事求是,内容充实。
(2)《健康史及体检表》(附件3)及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明书》。《健康史及体检表》需用英文如实填写,体检报告部分可与《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明书》同时办理。办理《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明书》的具体事宜请咨询河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中心(口岸医院)。
(3)身份证复印件;
(4)本科及研究生毕业、学位证书复印件;
(5)本科及研究生在校成绩单复印件;
(6)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7)普通话水平证书复印件;
(8)英语水平证书复印件;
(9)校方出示的三年以上(含三年)教学工作证明;
(10)其他相关材料,如资格证书、获奖证明、汽车驾驶执照等复印件;
以上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均需加盖学校校级公章,统一打(复)印在A4纸上。附件1、2、3可在国家汉办(www.hanban.edu.cn)网站下载。
以上材料请于2月27日之前报送人事处427房间。
教育厅将根据报名情况,结合材料审核,采取考试或面试方式确定向国家汉办推荐人选。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另行通知。候选人参加面试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三、汉办确定人选
国家汉办将组织专家对被推荐人选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组织美方代表择优对候选人进行面试,确定人选。
四、派出条件
汉语教师志愿者赴任前须交纳保证金3万元,按期回国后全额退还。
五、汉语教师志愿者待遇
国家汉办将为汉语志愿者教师提供往返国际旅费及国外生活津贴;美方提供当地住宿、与工作相关的当地交通和医疗保险等。
六、服务期限
1年(如美方挽留且单位同意,经国家汉办批准后可适当延长)。
联系人:武玉敬
电 话:27259
人 事 处
2008年2月23日
更新日期:2008-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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