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下半年津贴核对的通知
2007下半年津贴计算工作已经完成,请各部门与人事处联系领取核对表。如计算详表中有问题请及时向人事处劳资科反馈(电话:27261)。
本次津贴发放办法:机关部门、各院系的岗位津贴和超课时费将打入卡内,院系奖励津贴、东区上课补助以现金的形式发放。
特别注意:各院系在核对完详表后请及时反馈,人事处将确定最终岗位津贴和超课时费总额。各院系在明确总额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到每个人头上,以方便财务处发放。税款暂按5%扣除,操作中如遇具体问题请与财务处联系。
人 事 处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