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豫人专技〔2008〕1号)、河 南 省 教 育 厅《关于2008年教育系统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08)164号)要求,现将我校200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指标
我校2008年教育系统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推荐名额为1名,实行等额推荐。
二、推荐对象
在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第一线做出重大贡献和取得突出业绩的教师、专家、学者、技术人员。自2008年起,将高技能人才纳入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范围。
三、推荐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有严谨的科学精神和敬业奉献精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工作。
(二)必须是专业技术岗位或高技能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人员,近五年来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取得的重大贡献和突出业绩,得到国内或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公认。
(三)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
2、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的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
3、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具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科技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在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
5、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和现代管理等领域,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的人员。
6、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所创新的教育理论或教学方法,经省(部)级教育行政部门鉴定并普遍推广,成绩显著并为同行所公认。
7、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8、长期工作在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多次成功地治愈疑难、危重病症;或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9、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领域,成绩卓著,享有盛名,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10、在教练执训工作中成绩卓著,为发展我国体育事业做出重大贡献的职业体育教练员。
(四)“555人才工程”省级人选中符合推荐条件的,要优先推荐。
(五)符合条件的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申报时可不占单位指标。
(六)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不可重复享受。
(七)担任副省(部)级及其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部)及其以上待遇的专家、学者,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高技能工作的人员,党、政、军、群机关的工作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外,不予推荐。
(八)如果有业绩突出的高技能人才需要推荐,可在本单位分配名额以内进行推荐。
推荐的高技能人才必须具有国家一级职业资格(高级技师)或相应高级职业技能水平,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第一线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在重大技术革新等方面,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在本企业、同行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某种绝技绝招,在国际国内产生重要影响,并在带徒传技方面成效显著。
5、实践经验丰富,并能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重点或关键性技术难题,业绩突出。
6、获得过高技能人才楷模、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荣誉或省(行业)技能人才表彰,业绩突出,影响广泛。
四、报送时间和材料
申报材料请于2008年3月24日前报送人事处。报送材料的具体要求
详见附件。
联系 人:韩玉洁
联系电话:0371—69127260
附件:报送材料具体要求
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报送材料具体要求
一、推荐人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和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原件送教育厅人事处审核,经查验无误后退回。
二、填妥并盖章的《专家情况登记表》2份(从省人事厅网站www.hnrs.gov.cn上“人才资源开发”栏目中的“下载中心”下载)。必须按照“填表说明”填写,其中“主要突出贡献事迹”一栏填写字数不得超过150个字。
三、2003年以来省部级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另附清单1份(可从省人事厅网站下载),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全套复印件逐页标上页码,并在清单的“页码”一栏中标注。证书原件由省教育厅人事处查验无误后退回。
四、2003年以来论著(封面、扉页、版权页、目录)和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正文)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可从省人事厅网站下载),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全套复印件逐页标上页码,并在清单的“页码”一栏中标注。原件由省教育厅人事处查验无误后退回。
五、以上所有书面材料均需使用A4规格的纸张。每个人选的材料单独装袋,袋上注明“2008年政府特贴专家推荐材料”、人选姓名、人选单位、所属省直机关名称(河南省教育厅)等。
六、电子数据的整理与报送
1、每个推荐人选须填写2个电子表格(附表四、五,从省人事厅网站下载)。不得擅自更改表格的标题和格式,更不允许按照下载的电子表格格式自行制作电子表格。
2、电子表格的填写要以《专家情况登记表》为依据,电子表格的每个栏目都给出了填写要求或填写范例,填写时应按填写要求或范例填写。
3、电子表格内容将直接转入专用数据库,请认真检查核对填写内容,如出现漏填、错填等问题,由本人负责。
4、电子表格填妥并检查无误后,无需打印,将原文件名中“XXX”换成推荐人选姓名保存。同时,在报送书面材料时,电子数据一并报送(使用U盘或光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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