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说明
校属各单位:
为了贯彻执行《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2007〕56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省属大中专学校公开招聘人员的试行意见》(教人〔2008〕114号)文件精神,依据河南省人事厅、教育厅2008年5月9日会议精神及河南省教育厅2008年5月27日有关公开招聘文件的补充通知精神,现对我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严格按照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网站公告的招聘岗位、专业人数、招聘程序、招聘纪律进行招聘。
二、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2008年省属大中专学校公开招聘规定的工作时间安排和程序规范进行,前期已经开展的面试或试讲等环节,都只能视为是准备工作。
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硕士或非急缺专业的博士严格按以上比例执行,急缺专业的硕士或专业性较强的博士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比例的,经省教育厅同意后方可适当降低。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
200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