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答辩时间安排的通知

( 来源:人事处 发布者:rsc 发布日期:2008年10月07日 )
关于答辩时间安排的通知
2008年度的职称答辩工作于10月7日中午1:30开始(正高中午1:00开始),请参加答辩的人员提前一小时到达参加答辩,不参加答辩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参加的人员若需调课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具体答辩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答辩地点:
正 高: 第三会议室
副 高:(一组) 第四会议室
副 高:(二组) 第二会议室
副 高:(三组) 第一会议室
工 程: 行政楼五楼
人 事 处
2008年10月6日
更新日期:2008-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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