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2008聘期上浮津贴的公示

( 来源:人事处 发布者:rsc 发布日期:2009年04月27日 )
关于2007-2008聘期上浮津贴的公示
校属各单位:
根据华水人[2002]141号文件精神,受聘教师岗教师完成定额教学科研工作量后,有突出业绩、成果者可以上浮相应岗位津贴档次;受聘教辅行政岗教师连续两年考核优秀将给予一次性奖励。2007-2008聘期上浮津贴已核算完毕,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或情况反映的请于2009年4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供相关依据)投入举报箱或交到人事处。(举报箱设在办公楼西门口)。
咨询电话:69127261
人 事 处
2009年4月27日
更新日期:2009-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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