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取证书原件的紧急通知

( 来源:人事处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09年12月17日 )

校属各单位:

因更名大学工作的需要,从人事处借走本人正高、副高级职称证书原件,博士、硕士

学位证原件的人员,请务必于12月18日12:00前将证书原件交回人事处。(注:正高级职称

证、博士学位证交至501房间李金华老师处,副高级职称证交至427房间武玉敬老师处,硕

士学位证交至426房间刘炜老师处。)

人 事 处

2009年12月17日

更新日期:2009-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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